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在鑫远御文台小区幼儿园旁建设农贸市场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17-07-27 | 来信人 | 刘兴旺 |
来信内容 |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条第3点规定:幼儿园周边3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但是在天心区鑫远御文台小区幼儿园仅一墙之隔旁,确正在建立一个大自然农贸市场,而且这里300米内还有天心区实验小学和明德中学,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孩子们还怎么安静的读书学习,请问天心区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怎么可以违反规定,不顾小区幼儿的安全和环境问题,允许在幼儿园旁建设农贸市场,现在这里所有的业主都反对建农贸市场,请上级政府部门出面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撤销天心区规划局所发的许可证。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17-08-18 | ||
答复部门 | 天心区规划局 | ||
答复内容 | 针对信访诉求,我局回复如下: 1、所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已撤销,我局将重新审查; 2、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如有施工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可向城管部门投诉。 |